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法规汇总 建设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有什么区别

2021年3月13日  北京专业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yql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企业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知识扎实,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法律关系的重点;为人和善,能与当事人进行良好的沟通。具有丰富的法律操作实践经历,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秉着“做点实事,帮人排忧解难”、“不求高风亮节,但求问心无愧”的执业理念,专注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法规汇总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部门规章

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通知

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

地方性法规

山西省建筑工程质量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地方性规章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大同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就《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答记者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原北京市北协建设工程公司第三工程处起诉北京市北协建设工程公司解除挂靠经营纠纷是否受理问题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安徽省合肥联合发电有限公司诉阿尔斯通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的请示的复函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暂行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对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是否应由计量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计量认证问题的请示》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房地产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意见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指导意见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

建设工程分包与劳务分包有什么区别

劳务分包既不是转包,也不是一般分包。在劳务分包中,分包商仅提供劳务,而材料、机具及技术管理等工作仍由总包,是将建设工程中的劳务部分转由第三人完成。劳务分包纯粹属于劳动力的使用,其他一切施工技术、物质等均完全由总包单位进行负责,劳务分包是通过工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费用结算的,是纯粹的工费。按照工日数量,根据预先确定的工日单价进行工费结算是劳务分包的本质特征之一,劳务分包不发生材料、机械等费用,更不会有管理费。劳务分包的发包人和承包人对工程劳务作业部分向总承包人及建设单位承担连带。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与劳务分包合同的主要区别: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

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4.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包人的内部事务,承包人的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是工程承包人工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

5.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

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如果你情况比较复杂,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文章来源:北京专业企业拆迁律师

律师:贾启华[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qycyqls.com/art/view.asp?id=1005228224280 [复制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