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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国有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不符怎么办?

2018年1月30日  北京专业企业拆迁律师 http://www.qycyqls.com/

  许多人在售楼处的介绍下痛快地就购买了他们口中所说的“现房”,但是没想到拿到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的时候却傻了眼,两证上的信息完全不符,但是已经签了购房合同所以只能靠自己想办法了。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不符怎么办呢?下面北京拆迁律师为大家来介绍一下吧

  一、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不符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应该是统一的,如果土地使用证与房产证不符可持相关资料去做变更。现实操作中,大多业主手中只有房屋产权证,但如果国土证在业主自己手里的话,应该一致,否则会影响房屋出售。那么该怎么变更土地使用证信息呢?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的,申请人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共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二十五条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拆迁律师,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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