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启华律师,北京专业企业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为基础,以严格的服务制度为保障,以良好的社会关系为通道,以娴熟的职业技能为手段,竭诚为境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一、没购房资格签定的合同有效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就房屋买卖合同而言,在当事人签字盖章之后自然就成立生效了。不过,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这类纠纷中,如果买家没有购房资格而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就会导致合同无效了呢
答案是《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为这条合同法的规定讲的是,合同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会无效,但是国务院的“限购令”和各地的地方政令,都属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文件,并非国家的法律也就是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所以不会导致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二、如何签订购房合同
约定应尽量详尽房屋买卖合同均为格式合同,虽然有的只是一方负有的义务,但需对方配合的也应约定明确。如户籍迁移、家具电器的处理、各类表计的数字确认等。这些事宜有的是附随义务,有的是构成能否顺利履约的重要前提条件。若约定不明,往往会产生争议。
条款应留有余地具体磋商合同条款时,对于重要的合同义务,如约定履行的期限、违约金、解除合同的条件应当明确之外,其他条款的约定,应有一个合理的缓冲期,以弥补和挽救合同于万一。如果没有任何挽救或回旋余地,就被动了。同时,一旦进入诉讼也很难平衡双方的利益。
收集保存好证据注意保留双方履约过程中的证据很关键。在相信对方的同时,不能失去防备而不保留证据。实际上收集和保留履约过程中证据的行为,是明智的也是必需的,也可为日后争议的解决带来主动和便利。如某项事情商量好后,应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包括如有其他告知事宜,都应通过挂号信函的方式进行沟通。
如今有很多城市都作出了限购令,而这主要也是为了控制当地的房价,避免出现房价畸形增高的情况。但无论是国务院出的限购令还是各地的限购政策,这也只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的政策性文件,不能算是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虽然购房者没有购房资格,但签订的购房合同也是有效的。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如果购买者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将合同拿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对该份合同登记备案之后,开发商便不能将房子再出售给他人。那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马上为您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合同有效,合同备案只是行政流程,合同本身有效,但是在办完产证之前,产权还没有过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可见,备案只是行政手续,与合同效力无关,与产权是否变动也无关
二、房屋买卖合同的备案流程:
1、客户签约→按揭,一次性,收集客户基本资料如:
开发商需提供:。以上所需资料准备好后拿到开发公司加盖公章、法人章。
2 、把买卖合同1份、客户身份证复印件、联机备案证明、合同登记申请表、授权委托书1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前期物业管理协议1份、首付款发票、进账单复印件1份全部进行扫描并拷贝到u盘里一起提交到国土房屋管理局审批。注:,大厅受理后10个工作日做出业务受理回执单,由开发公司特此委托人员去行政大厅拿回执单
大厅受理通过后持回执单再去拿备案登记证明。
终上所述,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对合同本身的效力没有影响,如果当事人一方以房屋还未办理备案登记为由提出该合同无效的,法律不会支持。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备案是开发商的工作,但购房者也应了解房屋购买过程中的各项流程,以避免因为不熟悉相关的手续而使自己的利益遭受损失的情况。